自愿医保计划

跳至主要内容

消费者资讯专区

税务扣除

自2019年4月1日起,《税务条例》(第112 章)在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方面,新设一项特惠税务扣除。纳税人为其本人或指明亲属购买自愿医保计划下的认可产品,可申请税务扣除。 如纳税人或其配偶是自愿医保计划认可产品的保单持有人,将可就支付购买认可产品的保费申请税务扣除,申索的税务扣除每个课税年度每名受保人的最高保费扣除额为8,000港元。认可产品之受保人应为纳税人本人或任何指明亲属,包括纳税人配偶及子女、纳税人或其配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和兄弟姐妹。 税务扣除在2019年4月1日起的课税年度及随后所有课税年度生效。在2019 年4 月1 日或之后,购买认可产品的保费,均合资格作税务扣除。纳税人应保留由自愿医保计划的产品提供者发出的保费收据或年度保费结单作为证明文件,以作税务扣除。
例一︰纳税人为自己购买认可产品保单
每年缴付保费(视乎年龄/产品而定) 可获税务扣除的款额(上限为每名受保人8,000港元) 获节省的税款(假设税率为15%*)
情况1 3,000港元 3,000港元 450港元
情况2 4,000港元 4,000港元 600港元
情况3 4,800港元 4,800港元 720港元
情况4 8,000港元 8,000港元 1,200港元
情况5 12,000港元 8,000港元 1,200港元
例二︰纳税人为自己及其指明亲属购买多份认可产品保单
受保人 每年缴付保费(视乎年龄/产品而定) 可获税务扣除的款额(上限为每名受保人8,000港元) 获节省的税款(假设税率为15%*)
纳税人 5,000港元 5,000港元 750港元
配偶 4,100港元 4,100港元 615港元
祖母 16,000港元 8,000港元 750港元
父亲 12,000港元 8,000港元 1,200港元
母亲 11,000港元 8,000港元 1,200港元
儿子 2,500港元 2,500港元 375港元
总计 50,600港元 35,600港元 5,340
例三︰两名纳税人(儿子和女儿)为同一名受保人(父亲)购买三份认可产品保单
纳税人 每年缴付保费(视乎年龄/产品而定) 可获税务扣除的款额(上限为每名受保人8,000港元) 获节省的税款(假设税率为15%*) 受保人
儿子 保单一: 4,000港元
保单二: 6,000港元
4,000港元
4,000港元
600港元
600港元
1,200港元
女儿 保单三: 6,000港元 6,000港元 900港元 900港元
*自二零一八/一九课税年度起,标准税率为15%,边际税率为2%、6%、10%、14%和17%。